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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政策与文化产业
摘要
进入 21 世纪初,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体制改革,中国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积极的方面,有评论认为,中国的文化产业将持续强劲增长,其范围和规模将逐年扩大;文化产业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会不断上升;未来十年,文化企业将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开始向文化领域扩张,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文化和技术比以前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新的部门正在出现以填补行业内的空白;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文化资源开发逐步规范化;产业集群化已成为趋势;文化出口增加;文化贸易人士专业化;文化市场空前活跃。据统计,2004 年以来,文化产业以均年 15%以上的速度增长,比国内同期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高出 6%。这似乎表明,文化产业已经改变了中国的文化和经济格局,并积极参与了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
关键词:中国文化政策;文化产业国有企业;创意集群;中国现代化
文章历史:
2014 年 1 月 24 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收到修改后的表格
2014 年 8 月 22 日在线
介绍
本文以文化产业为政策对象,考察中国文化政策与文化产业关系的变化。文化产业不仅仅是指在哪些行业“实施”哪些政策,在许多情况下,政策积极地构建了一个政策对象,并试图识别那些参与者,它可能作为一个代表或“声音”(奥康纳, 2013)。就中国而言,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明显的政策轨迹,即从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向日益依赖市场的经济过渡。宣传旧的社会主义文化观念和文化政策,文化产业的定义依赖于阿多诺对其主要意识形态角色的描述(阿多诺,1991;阿多诺和霍克海默,1979年),越来越多地遇到西方的政策流,这作为经济增长的来源,给文化产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这一发展轨迹加剧了经济和文化之间的许多紧张关系,其价值已经在西方文化产业的概念中呈现(Hesmondhalgh, 2013;奥康纳,2013)。当2006年“创意产业”一词出现时,这种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和混乱(奥康纳和顾, 2006)。
出于本文的目的,我们使用最广义的文化产业一词,即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以及那些大量生产和分发文化产品的产业——电视、广播、电影、新闻、出版、音乐录制、电脑游戏等等。“创意产业”一词难以在概念上或定义上确定(奥康纳,2013年)。中国政府倾向于用它来指代设计(时尚、软件、产品)行业以及一系列不断变化的商业服务、研发密集型和知识产权相关行业。这些“创意产业”,意识形态的进口减少,商业化程度更高,之后从“文化产业”中分离出来,其中可能有意识形态方面,并涉及国家可能要推广的意识形态价值或保护。然而,鉴于越来越人期望文化产业通过市场运作,这一分工越来越不稳定。默认的立场是把整个行业称为文化创意产业(奥康纳和顾, 2014)。不过,我们必须先看看历史背景。
历史背景
在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政府政策的主导是最重要的因素。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切文化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文化生产和传播都是国家投资,由国有机构进行。文化制作人是宣传系统中的“国家干部”。所有与文化有关的活动都被认为具有意识形态和公共福利目的。中国前领导人毛泽东曾经说过“政策和战略是党的生命”(毛泽东,1991)。这种统一的文化政策和严格的文化管理,确保了中国文化与党和国家的需要相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民的文化需求。另一方面,它造成了严重的活力低,生产效率低和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差异问题(山, 2009)。
在中国,没有国家的批准是不可能发展文化产业的。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重点开始放在经济重建和现代化建设上。对文化的控制放松了,文化的审美和娱乐价值开始得到重视。国家不再为公民提供全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不得不自谋生路。与此同时,文化的经济价值变得越来越重要。1985年4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的报告》,首次将文化广播纳入第三产业。1991年,文化部发布了一份报告,提出了文化作为经济实体的概念。这些都代表了一种新的文化视角。
20世纪90年代初又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1992年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模式。市场化席卷中国,进一步催化了文化的经济方面。“文化为政治服务”被“文化为经济服务”所取代。在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建设的背景下,中国的文化观念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文化产业”的观念开始形成(山, 2009)。1992年,“文化产业”的概念首次提到并被添加为该部的一个子部门文化。 第十个五年计划正式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然后十六大也首次对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进行了区分。它提出“发展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必须适应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如在20世纪80年代的发达国家(奥康纳, 2013)。“文化产业”最终从一个被批评的目标发展为减少文化融入经济再发展到一个需要发展的部门。文化产业的发展采用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的、声势浩大的规模动员。关于文化产业的讨论不再是要不要发展,而是要如何做大做强。因此,一场“文化产业热潮”开始了。
然而,对文化多样性的承认和对文化产业盈利的渴望并没有消除文化的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功能。总的来说,党中央会提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所有重大政策的纲要和目标,然后由中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制定和流通政策,再由地方政府进一步规范。截至2012年底,中共中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文件、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宏观发展的政策文件、各部委有关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文件共36份(胡, 2010)。
文化产业政策改革到今天,在这些文化改革中有两个关键的优先事项。首先,政府需要将商业文化(允许在市场上相对自由地运作)与国家控制的文化服务分离开来。第二,商业性文化领域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实行私有化。
第一个任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国家文化机构与文化产业的分离。从文化产业与国家文化机构分离的那一刻起,文化产业管理就成了一个问题。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核心观点是划清国家文化机构与文化产业之间的界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留出空间,明确政府的角色。也就是说,政府需要脱离企业的日常运作。要使文化产业成为一种独特的经济部门,就必须使政府摆脱对文化产业的控制,使其能够在自由市场中独立发展。然而,从“文化工程”到“文化管理”的转变具有深远的思想意义,文化企业只要不违反政府政策,就可以为市场生产任何文化产品。中央政府倾向于放松对生产的权力,并给地方政府的日常运作留出更多的空间。
政府退出文化管理的另一个后果是,公共文化机构需要转型为私营企业,成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许多曾经由政府资助的艺术机构被迫在市场上寻找生存之道。在中央领导下,这些组织已经尝试进行了一些改革,文化部在此期间出台的几项政策加速了这些改革,为文化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广告、电视、媒体、出版、艺术、设计等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的新兴产业(有时被称为“创意产业”),由于与市场的联系更紧密,现在可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广泛参与文化产业。另一方面,长期依赖国家补贴的中国传统艺术、音乐和表演艺术被视为代表核心文化价值观,并一直完全或部分归国家所有。
这些政策既放松又限制。放松意味着允许更多的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缓解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压力。限制是指那些政策区分内容生产和营销的条件。非公有资本,特别是外资,只能进入商业文化领域(有时被称为创意产业),不能进入代表国家利益的领域。例如,外国资本不能进入电视行业,也不能进入出版业。
发展文化产业不是文化行政部门的具体任务。这项工作涉及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最重要的政策是发展资金支持指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其他九个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共同发行的,在2010年3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些高层机构联合发布文件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此后也没有采取过类似规模的行动。这有两个含义。一是体现了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高度关注;二是积极推进和控制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此后,各省、市政府也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促进计划》。《推进计划》的重要性在于,它将文化产业置于铁矿石等国家战略产业之中,强调了文化产业的新意义。它旨在推动文化创新、影视制作、出版、印刷、广告、表演艺术、文化展览、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成为国家扶持的重点产业。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主要目标、政策措施和便利条件,在文化政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这表明,文化发展已成为政府的主要任务。
同时另一份同样重要的文件是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它的意义在于概述文化组织的改革,使其从公有制转向更加多样化和混合的所有制形式。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文化产业已成为政府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国文化产业的出现伴随着技术的突破,特别是互联网的突破,并产生了一系列新的行业。2009年9月2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会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寄予厚望。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内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义和目标等问题。《决定》将战略性产业定义为基于重大技术进步和发展需要,对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产业。它们技术密集,所需的物质资源相对较少,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决定》指出,对节能环保行业给予优惠扶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还有新型动力车辆。文化产业被视为与这些战略产业密切相关,包括数字游戏、电脑动画、数字文学、数字视听、数字学习、数字版权保护、视频游戏制作和数字内容处理。
2012年11月18日党代会的报告建议促进文化和技术的集成,开发新的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的规模,提高文化产业的效率和质量,所有这些都被认为是对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至关重要。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另一方面,在新兴文化产业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更重要的是,传统文化产业往往面临制度性障碍和意识形态因素的阻碍。新兴产业由于与技术和市场的密切关系,可以有更大的发展自由度。新兴产业的规模和利润都大大超过了传统产业。
文化产业和创意集群
文化产业的兴起也与中国城市文化的推广相吻合。据了解,文化产业是城市文化经济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这一政策导致了中国主要城市创意集群的快速发展(基恩, 2011, 2013; 奥康纳和顾, 2014)。从传统的经济开发区模式出发,集群被认为是促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文化产业集群被认为是提供以表演艺术、动漫、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手工艺品、艺术创新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产品制造等文化产业为依托的产业集群。
总体而言,文化产业集群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依靠旧建筑的升级改造。与美国的搜狐类似,中国早期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出现的集群往往集中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的旧废弃工厂和仓库。其中一些后来发展成为集艺术和文化创作、展示、推广和旅游于一体的现代集群。例如北京的大山子艺术区、798艺术区、上海的田子坊、广州的TIT都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帮助动员政府和文化部门参与改造旧工厂和仓库以及传统的小巷、街道和住宅。通过这种方式,文化产业也有助于保护历史建筑和促进文化旅游。
第二类是指与高等教育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联的集群。例如,北京的中关村科技园曾经是一个电子市场,依靠毗邻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1988年5月,国务院正式将其定为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试点。后来的集群基本以中关村为榜样,通过孵化和管理,有效壮大当地文化产业。高新区要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形成文化产业集群。文化部文化和科技的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期间, 于2012年9月12日发布,制定了详细的促进计划整合在不同的领域的文化和技术,包括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开发新的文化产业,文化技术的策略,人员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此后,以技术创新为重点、依靠高校智力资源的高新区,在不同程度上倾向于文化与技术的融合,同时又具有文化产业区的功能。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依托中关村;上海杨浦区赤峰路已由同济大学推进;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形成了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
第三类是传统文化资源推动下的文化社区和艺术家村。文化社区通常建立在具有文化意义和丰富历史的地区。例如四川德阳的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和北京的高碑店民俗文化园。艺术家村最初是由艺术家自己建立的。大量的艺术家被大城市郊区的低租金和生活成本所吸引(例如北京的曹桥和宋庄;在深圳大芬村)到那里完成他们的工作、联网、交易。在政府的干预和支持下,这些边缘区域被赋予文化产业区的发展、管理和经营地位。
第四类是以文化消费为主的娱乐休闲区。例如上海的新天地,北京的长安街,表演艺术聚集地,以及各种主题公园。
这些官方集群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在文化部的领导下,各省、市制定了各自的示范基地政策。文化部的这一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热烈反响,全国各地纷纷涌现出文化产业集群。以深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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